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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古蘭經》人性思想的價值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回族研究》    作者:金貴
熱度5397票  瀏覽105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7月01日 19:01

        二、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

        事實證明,對人的物質利益的重視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古蘭經》在對人性問題探討時,也涉及到人的利益問題。儘管它沒有將其放在一個極其重要的位置上,但亦不認為,君子求義,小人求利。它肯定人的合理欲望,重視人的物質利益。

        首先,《古蘭經》認為人是具有欲望的,真主在造人之初就為人創造了滿足其欲望的種種條件。他創造了馬、騾、驢,以供人騎乘;他從雲中降下雨水,以供人作飲料;他為人而生產莊稼、油橄欖、椰棗、葡萄和各種果實;他為人制服晝夜、日月及群星;他為人制服了海洋;他為人開闢了許多河流及道路;他以牲畜的皮革為人織造傢俱和暫時的享受;他以衣服供人們防暑或禦寒(16:8,10,11,12,14,15,80,81)

        其次,《古蘭經》並不以為人現實的物質欲望是一種罪過,相反,它准許信士們在大地上享受真主所賜予他們的一切,以滿足自己的欲望。《古蘭經》說:「眾人啊!你們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2:168)「阿丹的子孫啊!每逢禮拜,你們必須穿著服飾。你們應當吃,應當喝,但不要過分。」(7:31)它也認為,金銀、寶藏、駿馬、牲畜(3:14),田地、莊稼(10:24-25)、園圃(26:147-148)、財產(71:10-12)也都是人今世的享受。

        真主准許人享受物質利益有利於阿拉伯—伊斯蘭社會物質生活的繁榮,有利於增加其社會財富。不難理解,人們經常可以看見,無論是在中世紀,還是在近現代,無論是在沙特,還是在土耳其……總之,凡是在穆斯林國家甚至是在非穆斯林國家的穆斯林聚居地區,社會財富並不匱乏,比較豐富。而且有的穆斯林聚居區由於受自然條件的影響,自然資源相對匱乏,但即使是在這些地方,《古蘭經》鼓勵穆斯林們通過其他方法來彌補其資源的天然匱乏。

        那麼,為什麼說《古蘭經》對人物質利益的重視就能增加社會財富呢?其原因至少有二:

        第一,《古蘭經》對人物質利益的重視有利於競爭意識與冒險性格的形成,而競爭意識與冒險性格的形成往往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歷史經驗表明,競爭意識與冒險性格在現代社會裡是很重要的,它是經濟發展的內在改革動力。歷史上,中國人很久以來形成一種忠厚、忍讓、保守的性格,競爭意識與冒險性格明顯不足,這與其過分忽視人的物質利益而過分強調倫理的價值有關。而在阿拉伯—伊斯蘭世界,由於《古蘭經》在一定程度上承認追求物質利益是人的本性之一,從而對人的物質利益予以積極的評價。它認為,富有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富有的人可以在天課中拿出更多的財產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也可以施捨更多,從而獲得真主更多的回賜。這種對人物質利益的相對重視也促使穆斯林競爭意識與冒險性格的形成。

        第二,《古蘭經》對人物質利益的重視也有利於人權意識的確立,而人權意識的確立往往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因為只有對個人合法權利予以堅決地尊重與保護,個人才會獲得創造社會財富的動力,而這就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那麼,人權意識又是如何確立的呢?事實上,這與對人的物質利益重視有關。《古蘭經》中明確地禁止以欺詐的手段侵吞個人的財產(4:29),視「蹂躪禾稼,傷害牲畜」為非法(2:205),並對遺產繼承進行詳細的規定(4:7,11,12,33)。而在以《古蘭經》為首要立法淵源的伊斯蘭教法裡,大量的篇幅都是對人的權利進行調節與保護的。《古蘭經》若不重視人的物質利益就不可能確立人權意識,在伊斯蘭教法裡也不會出現對人的權利進行保護的內容了。同樣《古蘭經》確立的人權意識也有利於促使穆斯林們創造社會財富,而這也是有利於增加社會財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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