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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大會討論教律一體化

熱度5227票  瀏覽47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8月16日 12:20

        由馬來西亞國際伊斯蘭大學伊斯蘭法源系召集的國際伊斯蘭法學家研討會﹐上週末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玻舉行。  特別邀請的各國伊斯蘭法學家﹑法學教授﹑穆夫提﹑什葉法律專家﹐以及負責法律事務的官員們﹐討論全球化的伊斯蘭法制建設工作。  大會提議﹐建立國際伊斯蘭立法研究所﹐面對二十一世紀的新挑戰﹐以“創制學”(伊智提哈德)和“伊斯蘭法律裁決”(伊夫塔艾)原則判斷適應時代的伊斯蘭教律﹐指導各國穆斯林社會統一法制。  各國學者以極大的熱情參加這次大會﹐圍繞著“二十世紀的伊斯蘭法學﹕挑戰與前景”專題討論三天。

       國際伊斯蘭大學副校長桑諾‧庫圖伯博士﹐以穆斯林世界團結研究所所長的身份在開幕式上說﹕“創制學﹐是人類理性對真主啟示與現實的理解﹐是文明智慧發揮的成果。”   他說﹕“創制學﹐也是對各種社會問題與挑戰發佈伊斯蘭教律的思想中心﹐協調社會矛盾﹐指導生活。”    庫圖伯博士是這次研討會的大會主席﹐他著重闡明了創制學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對任何世代時代和任何文明﹐都是思想精華。   他說﹕“創制學對於伊斯蘭法律裁決是基礎﹐也是堅強後盾﹐使伊斯蘭的法制隨時代發展而不斷提高﹐保持精神信仰和社會活動的規範化。”

       國際伊斯蘭大學校長賽義德‧義迪德博士向來賓表示歡迎﹐並且發表演講﹐讚揚這次學術研討會對當代穆斯林世界的重要意義。  他說﹕“在伊斯蘭的法學精神中﹐創制學與伊法制裁決理論﹐是保證社會平衡和穩定的兩大基石﹐因為可以把伊斯蘭信仰的基本原則轉化為實際政策和法規﹐適應任何時代的需要。”   他說﹕“這次大會要討論的內容﹐不僅從理論上探索伊斯蘭法學原理的科學框架﹐而且與實際結合﹐聯繫各種學術領域構成完整的伊斯蘭社會學。”

       來自世界各地的伊斯蘭法學專家和學者們﹐將集中在創制學和法制裁決理論發表學術論文和展開討論。  大會收到八十多篇學術論文﹐都針對伊斯蘭法學對現代世界的適應性和實踐性發表了高明的見解。  庫圖伯博士在主持會議期間發表議論說﹐由於當前的穆斯林世界處於各自為政的分裂狀態﹐造成法制實踐的混亂﹐各地堅持己見﹐其中有人渾水摸魚﹐假借伊斯蘭法制的名義達到小集團的私欲目的。   穆斯林社會面臨著緊迫的法制改革挑戰﹐必須有統一的研究機構﹐研究共同的社會問題﹐頒佈統一的教律﹐指導社會健康發展。 這是穆斯林世界全球一體化的重大使命。   他說﹕“必須把頒佈教律的權力統一起來﹐因為關係到普通民眾的利益。  不論在任何地方﹐只能允許有資格和有權威的穆夫提(大伊瑪目)頒佈教律。”   他舉例說﹐在有些地方﹐沒有學術資格的宗教把頭濫發結婚證書﹐其中有人不遵守基本法制﹐而美其名曰是“創新”﹐他們同意的婚姻遭到其他人的反對。

       他說﹕“伊斯蘭法制(沙裏亞)的基本精神是維護大眾的基本利益﹐可以根據社會發展的狀況有所變通﹐因此凡是實行沙裏亞的地方﹐都必須保障公眾的利益和伊斯蘭法制的嚴肅性。  根據以上現象﹐必須對伊斯蘭法制進行有系統的管理﹐建立統一的制度﹐規定只許可經過資格認證的學者有權頒發教律。” 

       庫圖伯博士說﹐為了配合法制建設和適應社會發展﹐所有伊斯蘭國家的教育系統必須重視培訓伊斯蘭的法制人才﹐訓練高水準的伊斯蘭法學家和穆夫提﹐成為穆斯林社會負責任的領導。  凡是掌管穆斯林社會的宗教領袖﹐如穆夫提﹐必須與社會密切結合﹐瞭解社會發展的最新動態和國內外局勢﹐聯繫實際﹐處理社會發展的新問題。

       他說﹕“不具備經過認證資格的人﹐就無權發表教律﹐就如同醫生看病﹐沒有經過認證資格的庸醫沒有處方權﹐這是一樣的道理。  伊斯蘭的教律﹐如同保證治療有效的藥方﹐必須出自有資格的醫生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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