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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課是富人的濟貧稅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一卅柯·韓文成    作者:一卅柯·韓文成
熱度7515票  瀏覽965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3年7月26日 12:29

《每週一談》

每年的萊麥丹齋月,是全世界穆斯林繳納天課的旺季,因此也是一個富人慷慨解囊、窮人欣然受益的慈善之月。

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要求其信徒佈施濟貧,周濟教會和寺廟。伊斯蘭教也鼓勵穆斯林給他人施捨財物、體力和智慧以求積累善功,但這屬於自覺自願的捐獻行為,施捨者有賞,不施者無過。

天課,作為伊斯蘭五項基本功修之第三項,是要求富人必須繳納的天命課稅。天課與政府征繳的課稅不同,是一項體現信仰的宗教賦稅,繳納者應自覺自願地將其交給法定受益人,以示對造物主的服從、敬愛和感激之情。繳納者有賞,不繳者有罪。

天課,是造物主所定之課:“你們要禮拜和繳納天課,你們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善功,都將在安拉乎那裡得到回報,安拉乎明察你們的一切行為。”(《古蘭經》2:110)

天課譯自阿拉伯語“الزكاة”(載卡特)一詞,其原意是“純潔”、“淨化”和“增長”,指穆斯林通過每年繳納天課使自己所擁有的財產純潔化,祈望主使自己的財富能夠健康合法地增長。中國穆斯林將“الزكاة”翻譯成天課,意為向主繳納課稅。

伊斯蘭教法規定,凡穆斯林所佔有的資財達到一定數額時,每年應按規定稅率(最低按2.5%起算)繳納天課,無條件地獻給那些需要救助的人。

在伊斯蘭國家,有專門的政府或民間機構負責徵收和分發天課,將其用於救助貧困階層的福利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在非伊斯蘭國家,也有慈善機構組織承辦此項工作。繳納者也可以自己直接將天課施散到符合接受天課條件的人手裡。

此項功課旨在限制富有者過度聚斂財富,平衡社會兩極,緩和貧富對立的社會矛盾。天課對於財富,就像修剪花木一樣,必要的修剪會使花木長得更好,而落下的枝葉也將“化作春泥更護花”。伊斯蘭天課制度實際上也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繳納天課的方法是:每一位穆斯林不分男女,在每一個教歷年(約354天)對自己的財產作一次年度決算,除去家庭和個人的必要開支、必需的購置、償還貸款以外,將剩餘的財產按其估值的2.5%(最低限度,多者不限)出散給窮人。

天課不從衣食住行和經商工具以及婦女首飾等生活用品中徵收,但用作投資的(如儲購黃金、寶石等)則須繳納天課。現金的天課容易計算;股票或待售商品,則在年度結算時根據當時的物價標準估算其價值,然後按其估值的2.5%繳納天課;房地產、工廠設施等不動產,則從這些不動產每年所獲的淨利潤中繳納2.5%的天課。

天課還分畜產課、農產課、礦產課等,每一類的計算方法都不同,一般在2.5%—20%之間,它取決於財產的種類和獲取財產的難度,如礦產品須出20%的天課。農產品不以年計算,而以收穫次數計算。獲得意外之財者(如繼承遺產和中彩等)要立刻繳納天課。

有關天課的詳細規定,由於篇幅所限不便一一列舉,一般的上班族只需按2.5%繳納即可,其它具體情況請參閱有關書籍或諮詢有關專家和學者。

天課的繳納以年計算,具體繳納時間則視個人情況而定。大多數穆斯林喜歡在萊麥丹月繳納天課,因為這是一個有福之月,同樣的善舉在齋月將會獲得主的更多回賜。每年應繳的天課,可以一次繳清,也可以多次繳付。

《古蘭經》明文規定八種人可以接受天課:“……分給窮人、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向真理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受困者。”(《古蘭經》9:60)

天課可直接分配給具有以上一項或幾項條件的個人或團體,也可以交給專門照顧這些人的福利機構,還可以獎學金的形式分發給貧困學生。天課繳納者必須供養的親屬,不能接受其天課,否則繳納無效。

天課的真諦在於敬主愛人——服從主的命令,對人表達愛心,從而起到維繫社會不同人群間的感情紐帶作用。除了狹義的財物天課之外,穆斯林還應繳納廣義的天課,包括用某一特長造福人群,如用學問、知識、技能及各種力量給他人和社會做出貢獻等。

天課能夠淨化心靈貪婪和吝嗇的污垢,它是保護財富健康增長和吉祥有福的有效手段,能起到加強人與人之間友好、互助、和諧的作用,使生活在穆斯林社會的窮人感到被關懷而不受歧視。它能充分體現捨己為人而非自私自利的奉獻精神,體驗平等和相互憐恤的兄弟情義,消除不義、欺壓和冷漠等不良的社會現象。

天課不同於一般性質的慈善施捨,它是富有的穆斯林必須履行的一項天命義務,如果消極拒繳,必將受到主的懲罰。

“他們的財產中有乞丐和貧民的權利。”(《古蘭經》51:19)

假如當今的富翁們都能夠完全履行這一主命義務,相關機構又能將天課用到合法的途徑,那麼地球上就看不到因貧窮而乞討的人。其實,窮人訴苦的大部分原因是由於有錢人的為富不仁和過分貪婪造成的。

“你們無法獲得正義,除非與人分享自己所愛之物。”(《古蘭經》3:92)

的確,對於信士而言,與他人分享主的恩典越多,所受的回賜就越多。

最後有個補充說明:伊斯蘭五項基本功修的排序應為:念、禮、課、齋、朝。

中國穆斯林習慣于將五功的順序排定為:念、禮、齋、課、朝,將天課排列在齋戒之後。這樣會使人誤以為“齋”比“課”重要,從而出現了當今的中國穆斯林在整體上注重個人功修有餘,而對社會責任感不足的遺憾現象。很多人只注重個人功修性質的念、禮、齋、朝,而忽視社會參與性質的課功。

其實,安拉乎在《古蘭經》中每提到禮拜時就會提到天課,將禮拜和天課相提並論。同樣,在聖訓中提到五功時,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都以念、禮、課、齋、朝的順序出現,天課都是在齋戒之前。雖說作為五大功修的齋戒和天課都很重要,但齋戒注重的是個人功修,而天課則強調的是人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依據《古蘭經》和《聖訓》的精神,正確認識和排列五功順序:念、禮、課、齋、朝。

願主引導我們克服自身的貪婪、自私和吝嗇,完美繳納天課,發揚伊斯蘭敬主愛人的高尚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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