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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回教小史》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寧夏新聞網    作者:白壽彝
熱度8683票  瀏覽1391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12月04日 20:23

   大食法之記載


  回教,唐時叫作大食法。中國人記述大食法最早的,是杜環的《經行記》。杜環在天寶十年作隨軍書記。中國軍敗時,為大食所虜。後來在大食十二年,經行西域各國。寶應初年,環始附商船,從海道歸國。《經行記》大概是他回國後,根據以前的臨時筆記而寫成的一部書。現在原書失佚,只能從《通典》一九三、一九四兩卷的附注中,見到它的片段。《通典》卷一九三引《經行記》:


  (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偉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閑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無問貴賤,一日五時禮天。食肉作齋,以殺生為功德。系銀帶,佩銀刀。斷飲酒,禁音樂。人相爭者,不至毆擊。


  又有禮堂,客數萬人。每七日,王出禮拜,登高生為眾說法,曰:\'人生甚難,天道不易。奸非劫竊,細行漫言,安己危人,欺貧虐賤,有一於此,罪莫大焉。凡有征戰,為敵所戮,必得生天。殺其敵人,獲福無量。\'率士稟化,從之如流。法唯從寬,葬唯 儉。


  同卷又引:


  諸國陸行之所經,山胡則一種,法有數般。有大食法,有大秦法,有尋尋法。……其大食法者,以弟子親戚而作判典,縱有微過,不至相累。不食豬狗驢馬等肉,不拜國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其俗每七日一假,不買賣,唯飲酒諺浪終日。


  又卷一九四引:


  從此至西海以來,大食波斯參雜居上。其俗禮天,不食自死肉及宿肉,以香油塗發。


  在這幾段話裏,杜環說到了回教的基本信仰、禮拜、作齋和日常生活上應該遵守的一些條件。


  回教的基本信仰是一神的,認造物主是最高的存在,無形象,無比擬,超時間性,超空間性,單一,無偶。回教所崇拜的物件,只有他。他以外,回教人無所拜,也不得有所拜。杜環說:"不拜國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就是說的這種基本信仰。杜環用一個"天"宇,大概是要表示最高存在的意思。不過天還是有形象的,還是造物主所造的一種物,並不足以表示造物主的本然。在這一點上,杜環的記載不免有點毛病。


   回教的禮拜,通常有三種。一種是日常的禮拜,每日五次。第一次在東方發白,太陽還未出來以前,叫作晨禮。第二次在過了正午的時候,叫作響禮。第三次在日落前的相當時期,叫作哺禮。第四次在黃昏的時候,叫作夕禮。第五次在天已夜的時候,叫作宵禮。又一種是七日一次的禮拜,叫作聚禮,在耶穌教的禮拜五舉行。按規矩,這一次的禮拜,全城的人必須集中到一個禮拜寺裏,由當地行政領袖領導禮拜。如果是在一個普通城市,應該是由市長領導。如在國都,應該由國王領導。並且在正式禮拜以前,領導人照例要報告七日來的大事,並對群眾有所訓誨。杜環把這兩種禮拜都說明了。"無問貴賤,一日五時禮天",是說第一種禮拜。"每七日,王出禮拜,登高坐為眾說法",是說的第二種禮拜在國都舉行時的情形。"其俗每七日一假,不買賣,唯飲酒,謔浪終日,"這也是說的聚禮日的情形。不過這句話有錯字,末了的十個字應該是"不買賣飲酒,唯謔浪終日"。意思是說,這一天是放假日,做買賣的也不做買賣了,不過他們雖在放假日,也不喝酒,只玩一天罷了。


   回教的第三種禮拜是會禮,每年僅舉行二次,一次在回曆十月初,一次是在回曆十二月十日。這二次禮拜,也是大會全城的人的禮拜,比聚禮更隆重,更受重視。十月初的會禮,是結束九月間作齋的一個大典。回教人在九月間,要作一個整月的齋。在這一個月裏,日出之後,日落之前,都不許進飲食。但在夜間可以飲食一切合宜的東西,肉類也是照常可以食用的。一個月的齋期完了之後,大家共同舉行一次會禮。至於十二月間的會禮,則除了禮拜之外,還有一種很重要的大典,就是宰牲。每一個回教的人,凡是有餘財的,都要親自宰一隻羊,或七個人合起來宰一隻牛或一隻駝。此後就把宰得的肉分作三份,一份留著自用,一份送給親友,一份送給貧人。這種辦法的意思,是要叫人犧牲,犧牲私欲,履行正道。杜環沒有把這兩次會禮正式地說出來,但把作齋和宰牲都說出來了。"食肉作齋,以殺生為功德",就說的是這兩件事情。杜環對於這兩件事情,似乎還不理解,所以在這兩句話裏,很表示著詫異的神氣。


  回教對於日常生活的處理,在飲食方面,禁止吃豬肉,自死肉,禁止喝酒。在行為方面,禁止鬥毆,禁止姦淫竊盜,禁止仗勢淩人,禁止損人利己。對於敵人,可以自正道的立場上和他對抗。遭遇侵略,可以反攻,可以對敵人施行殺戮。如果回教人為正道戰死,回教的經典是保證他可以人天國的。諸如此類的教條,杜環都說到了,並且都是正確的。這是中國回教史上所應該大書特書的。


  杜環以後,旁人具體地記述回教教義的,似乎還沒有人。北宋時,歐陽修作《新唐書•大食傳》,就是摘取杜環的文章,收進傳裏去的,也別無新說。


  南宋寶慶元年(西元1225年),趙汝適著諸善志,稱回教為大食教度。他在"大食國"條下,述大食教度說:


  王與官民皆事天。七日一削髮剪甲。歲首清齋,念經一月。每日五次拜天。


  第一句是說回教的信仰。第二句是說聚禮日,回教人所通行的風習。第三句是說作齋。第四句是說平常的禮拜。這一段話說的不如《經行記》詳細,又不如它的正確。在《諸蕃志》以外,宋代著作,如朱或《萍洲可談》,如岳剛程史》,都記著一點回教教義或風習,但更是捕風捉影,不堪一讀了。


  就唐宋兩代關於回教教義的漢文記錄來看,《經行記》是最早的,也是最好的。這一方面可以使《經行記》在中國回教史上占一個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我們知道回教在當時簡直是得不到中國學人之認識的。


        本章參考資料舉要:


  關於回教禮拜、作齋等典禮的,可以看清劉智的《天方典禮》和餘浩洲刊行的《真功發微》(都有術刊本、馬福祥影印本)。


   關於回教之處理日常生活的,可以看明王岱輿的《正教真詮》,清馬注的《清真指南》(都有木刻本)。


  關於回教根本信仰的,可看王岱輿的《清真大學》(有北平石印本、馬福祥排印本),《希真正答》(有馬福樣排印本),今人馬堅譯的《回教哲學》(商務印書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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