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中對“安寧”的論述-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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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中對“安寧”的論述

先知易卜拉欣與他的兒子伊斯瑪儀在築起天房地基時虔誠地向真主做了祈禱,正如《古蘭經》說:當時,易蔔拉欣說:“我的主啊!求你使這裡變成安寧的地方。”(2∶126)

先知易卜拉欣祈求真主把麥加作為安寧的城市,因為只有一個城市的居民獲得了安寧,那麼他們的生活才會是幸福的。

先知優素福追隨他的祖先易卜拉欣宣導和平,《古蘭經》說:當他們進去見優素福的時候,他擁抱他的雙親,他說:“你們平安地進埃及吧!如果真主意欲。”(12∶99)

安寧的含義就是消除心理的恐懼感,使心靈得到寧靜,這種感受對於個人、民族乃至整個社會都會產生深刻的影響,因為失去安寧、感到恐懼及心理不安會給一個民族帶來混亂、落後、貧窮。《古蘭經》中詳細地論述了安寧的恩典,我們從經文中可以領悟到:“安寧”是一切善功的鑰匙,是一切進步與繁榮的根源,是一切幸福與昌盛的來源。

那麼,《古蘭經》是怎麼論述“安寧”的呢?

《古蘭經》把“安寧”作為天房的一個屬性,是真主在地面上創設的第一座清真寺,《古蘭經》說:“為世人而創設的最古的清真寺,確是在麥加的那所吉祥的天房、全世界的嚮導。其中有許多明證,如易蔔拉欣的立足地,凡入其中的人都得安寧。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為真主而朝覲天房的義務。”(3∶96-97)

《古蘭經》說:“難道他們沒有知道嗎?我曾以他們的城市為安寧的禁地,而他們四周的居民被人劫掠。難道他們確信邪神,而辜負真主的恩惠嗎?”(29∶67)

《古蘭經》說:“當時,我以天房為眾人的歸宿地和安寧地。” (2∶125)

《古蘭經》為人們提到安寧這個恩典,真主把它作為麥加居民的典範,《古蘭經》說:“因為保護古來氏 ,因為在冬季和夏季的旅行中保護他們 ,故教他們崇敬這天房的主 ,他曾為饑荒而賑濟他們 ,曾為恐怖而保佑他們。”(106∶1-4)

《古蘭經》引導穆斯林堅守正信與善功,增加安寧的恩典,《古蘭經》說:“真主應許你們中信道而且行善者(說):‘他必使他們代他治理大地,正如他使在他們之前逝去者代他治理大地一樣。他必為他們而鞏固他所為他們嘉納的宗教,他必以安寧代替他們的恐怖。他們崇拜我而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後,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24∶55)

《古蘭經》告訴我們:“一個民族享有“安寧”的恩典,可是由於暴力,這個恩典變成了災難,《古蘭經》說:真主打一個比喻:一個市鎮,原是安全的,安穩的,豐富的給養從各方運來,但鎮上的居民辜負真主的恩惠,所以真主因他們的行為而使他們嘗試極度的饑荒和恐怖。”(16∶112)

《古蘭經》為我們解釋反對暴力者將得到安寧與幸福,《古蘭經》說:“確信真主,而未以不義混淆其信德的人,不畏懼刑罰,而且是遵循正道的。”(6∶82)

我們看到《古蘭經》在很多經文中都為我們解釋:安寧是社會必須保護的首要,以便人類安定、富裕、和諧。

與此同時,《古蘭經》為我們解釋否定“安寧”這個恩典會導致人類恐懼,破壞社會生產,阻止人們的美好生活。

在《古蘭經》中,安寧與和平的含義相近,這兩個詞都表示從恐慌中得到平安、消除恐懼和破壞,反對人們之間或團體之間的暴力行為。

“和平”一詞是真主的尊名與屬性,《古蘭經》說:“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潔的、健全的、保佑的、見證的、萬能的、尊嚴的、尊大的。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所用以配他的。”(59∶23)

伊斯蘭是從“和平”一詞中派生的。閱讀伊斯蘭法律者會看到,真主的法律是在宣導和平,反對暴力。

《古蘭經》命令穆斯林在人們之間宣導和平,《古蘭經》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全體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隨惡魔的步伐,他確是你們的明敵。”(2∶208)

經文含義:信道的人們啊!你們應當知道:你們的信仰使你們全體成為調停者,而不是敵對者,是友愛者,而不是暴力者。

《古蘭經》命令穆斯林傳播和平精神,甚至與無知者,因為和平是人的屬性,《古蘭經》說:“至仁主的僕人是在大地上謙遜而行的;當愚人以惡言傷害他們的時候,他們說:‘祝你們平安。’”(25∶63)

《古蘭經》命令人類回應和平精神,甚至與敵人,《古蘭經》說:“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8∶61)

《古蘭經》把和平作為天園的名稱:和平天園,《古蘭經》說:“他們在他們養主那裡得到和平天園。” (8-127)

《古蘭經》把“和平”一詞作為穆斯林的問候語,《古蘭經》說:“他們與真主會見的那天,真主對他們的祝辭是:“祝你們平安。”他已為他們預備了優厚的報酬。”(8-44)

這是《古蘭經》中的相關論述,同樣,宣導和平,反對暴力的聖訓很多。先知穆罕默德說:“穆斯林就是穆斯林從他的手與言語上得到平安的人;信士就是人們的血與財產從他上得到安寧的人;遷徙者就是遠離真主禁令的人。”

聖訓記載,先知穆罕默德曾經常祈禱的祈禱詞是:“主啊!你是和平者,和平來自你,求你讓我們和平地生活。”

我們看到“和平”這一美德是伊斯蘭法的原理,是《古蘭經》與“聖訓”中所宣導的,是正道的基礎。

為了安寧,為了把傳播和平植入心靈,伊斯蘭制定了公正的刑法在人們之間宣導和平,反對暴力。伊斯蘭刑法是仁慈而公正的法律,制定這些刑法的目的是反對暴力,保護生命、財產免遭破壞。

制定刑法是為了國泰民安,假設沒有制定這些刑法,暴力必定普及,犯罪必定蔓延,《古蘭經》說:“要不是真主以世人互相抵抗,那麼,大地的秩序必定紊亂了。但真主對於全世界是有恩惠的。”(2∶251)

經文含義:要不是真主以真理者抵制虛假者,地球必定混亂,戰爭必定蔓延,因為惡人若不被抵制,他們的暴力就會蔓延,他們就會戰勝正義者,人們的利益就會遭到破壞,暴力就會猖獗,恐慌就會代替安寧,暴亂就會代替和平。

《古蘭經》已經為我們解釋,制定刑法會給人們帶來安寧的生活,《古蘭經》說:“信道的人們啊!今以殺人者抵罪為你們的定制,公民抵償公民,奴隸抵償奴隸,婦女抵償婦女。如果屍親有所寬赦,那麼,一方應依例提出要求,一方應依禮給予賠償,這是你們的主所降示的減輕和慈恩。事後,過分的人,將受痛苦的刑罰。有理智的人們啊!你們在抵罪律中獲得生命,(以此為制,)以便你們敬畏。”(2∶178-179)

經文含義:信士們!對欺壓者、極端者制定刑法,你們可以得到幸福的生活,可以得到安寧、平安、富裕。故你們執行真主制定的刑法吧!執行這些刑法會給你們帶來幸福與安寧。

《古蘭經》為我們解釋誰枉殺一人,如同殺害了全人類;誰救了一人免遭暴力,如同救了全人類,《古蘭經》說:“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制: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枉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我的眾使者,確已昭示他們許多跡象。此後,他們中許多人,在地方上確是過分的。”(5∶32)

這段經文鼓勵人們保護生命,反對暴力。真主把枉殺一人比喻成枉殺全人類。

伊斯蘭認為枉殺人是惡行,《古蘭經》規定:故意殺人者的結局將是悲慘的,《古蘭經》說:“誰故意殺害一個信士,誰要受火獄的報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譴怒和棄絕,真主已為他預備重大的刑罰。”(4∶93)

伊斯蘭經注學家伊本·阿拔斯在注解這節經文時說:“一個人若瞭解伊斯蘭及其法律,後來他故意殺人,他的結局是火獄,他的懺悔不被接受。”

伊斯蘭學者收集了26段聖訓提醒枉殺人的罪行,聖訓傳述,先知穆罕默德說:“真主認為,枉殺人比全世界的毀壞更為嚴重。”先知穆罕默德說:“信仰且能阻止暗殺,信士不得搞暗殺行為。”先知穆罕默德說:“搞民族分裂者當處以死刑。”……

和平確實是人類最大的恩典。人類只有保護和平,反對暴力,才會國泰民安。“和平”一詞來自伊斯蘭,“安寧”一詞來自“伊瑪尼”(正信)。伊斯蘭命令我們與人為善,傳播和平,反對暴力。祈求真主賜予全人類和平與安寧!

(本文譯自已故愛資哈爾長老穆罕默德·賽義德·坦塔維的《信仰與道德》一書)

(譯者系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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