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以色列戰爭罪證據-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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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以色列戰爭罪證據

【該報告指出,自2014年起,以色列侵略軍已經蓄意謀殺了300余名巴勒斯坦平民。這只是相關組織能夠找到確切證據的數字。】

近日,四所巴勒斯坦人權機構向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提交了一份長達700頁的聯合調查報告,對以色列政府高級官員發出指控,指控他們在被以色列非法佔領的約旦河西岸地區及東耶路撒冷地區所犯的諸多反人類罪及戰爭罪。

這份聯合報告點名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Fatou Bensouda),要求她“立即領導國際刑事法院就巴勒斯坦問題展開全面調查”,進而終止以色列長久以來殘暴打壓巴勒斯坦人民、卻從未有任何以色列政府及軍方官員受到懲罰甚至警告的“傳統”。

向海牙國際刑事法院提交這一報告的組織有:哈格(al-Haq)、梅津(Al Mezan)人權中心、巴勒斯坦人權中心以及阿爾達米爾(Aldameer)人權聯合會。以上四家組織都設立在以色列非法佔領區。

哈格人權中心代表在接受半島電視臺採訪時指出:“這份報告中所有證據全部基於四所人權機構共同收集的真實資料,裡面包含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所提到的一系列反人類罪行,諸如:謀殺、非法驅逐、迫害、隔離等。”

該代表還指出,這份提交給國際刑事法院的檔中還包括以色列政府所犯的戰爭罪,譬如蓄意殺戮、大規模毀壞並佔領他國領土及財產、非法驅逐佔領區人口、將本國公民移居至佔領區、掠奪佔領區資源等。

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向半島電視臺確認該組織已經收到這份檔案。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在郵件中告知半島電視臺:“按照慣例,我們將仔細審查我們收到的這份檔內容,整個調查過程中我們都將全力保持獨立且公正的態度,嚴格按照《羅馬規約》相關規定對所有證據進行審查。一經確認,我們將於第一時間作出決定並通知發件方。”

以色列政府並未簽署《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因此,國際刑事法院無權審查以色列政府,但是,法院有權對以色列公民在巴勒斯坦領土所犯的罪行作出審查。

以色列總理辦公室沒有對此作出任何評論。

自巴勒斯坦政府2015年4月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起,巴勒斯坦國內一干人權組織已經連續三次向法院提交相關檔案,檔案內容大多與2014年6月13日以後以色列政府在加沙地帶的戰爭罪行有關。

2014年,以色列向加沙地帶發起猛攻,外界稱之為“巴以衝突”,然而究其本質,這場所謂的衝突其實就是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發起的侵略戰爭,這也是人權組織要求國際刑事法院進行調查的首要罪行。這場戰爭一共持續了51天,期間,共有2200名巴勒斯坦人喪生,其中1462人為平民,500人為未成年兒童。

2015年1月,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開始對巴勒斯坦問題展開初期調查。在初期階段,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的職責就是依據相關檔決定該案件是否足以達到開展正式刑事調查的標準,同時還要確保當地調查機構行事是否可靠。

人權組織一直都在督促國際刑事法院儘快開展全面調查,前者認為自己收集的證據已經足夠確鑿。

關於以色列政府在非法佔領區東耶路撒冷及約旦河西岸地區開展的非法定居點工程,巴勒斯坦人權中心主管拉吉•蘇拉尼(Raji Sourani)如是說:“以色列政府組織大量猶太人前往被以色列非法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定居,此處不僅存在移居佔領區現象,還存在非法佔領他國領土罪,這些行為本身就屬於戰爭罪。”

自1967年至今,以色列政府已經在非法佔領區修建大量非法定居點,安排無數以色列公民前往這些地區定居。據估計,非法定居人數在60至75萬之間。這些非法移民全都居住在以色列政府修建的非法定居點,其中最大的一個定居點就有約6.4萬猶太人定居。

問題是,這些定居點幾乎全都修建在被以色列政府非法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

根據《日內瓦第四公約》規定,佔領國政府禁止將本國公民遷徙至被佔領區居住。

這些規定的背後有著諸多動機與因素,日內瓦公約的本質就是為了保護衝突地區平民的人身安全,國際社會之所以一致作出這一規定,是為了防止侵略者的佔領行為曠日持久,其目標就是為了儘快終止任何非法佔領行為、防止侵略者通過軍事手段霸佔他國領土、保護被佔領區域人民免遭財產及人身損失、防止種族隔離或者改變被佔領區域人口分佈等現象的發生。

蘇拉尼說:“以色列對約旦河西岸地區的非法佔領就是赤裸裸的證據,這也是赤裸裸的殖民主義,國際社會很早以前就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殖民主義,《羅馬規約》也認定這種行為理應收到法律的嚴懲。”

2016年是以色列非法佔領巴勒斯坦領土的第50個年頭,當時,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HRW)曾要求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侵略行為展開正式調查,該組織重點強調了2014年以色列入侵加沙期間所犯的戰爭罪,以及以色列方面一系列的非法定居點擴建工程。

人權觀察組織巴以問題主管歐麥爾•沙基爾(Omar Shakir)告知半島電視臺:“猶太定居點建設本身就屬於嚴重的戰爭罪,很顯然,以色列政府並無意去懷疑自己行為的非法性,也不會去問責任何實施此類非法策略的個人或組織。”

沙基爾還說:“誠然,以色列軍方在加沙地帶展開了一些調查,但是直到今天,軍方只找出三個士兵作為自己查案的典型展示給外界,而這三名士兵所犯罪行都是些小過錯,與以色列軍方殘暴打壓巴勒斯坦平民的暴行相比,這些根本不值一提。”

巴勒斯坦當局也向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提交了以色列政府戰爭罪的大量證據。巴勒斯坦當局於2015年申請加入國際刑事法院時,以色列政府隨即扣押了理應交給巴勒斯坦當局的稅收收入。

沙基爾說:“種種跡象表明,以色列政府根本沒有開展相關調查的意願,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大力督促國際刑事法院儘快開展正式調查,進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犯下滔天大罪的以色列極端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葉哈雅譯自《半島電視臺》】

http://www.aljazeera.com/news/2017/09/palestinians-submit-israel-war-crime-evidence-icc-170920115342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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