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類的生殖

談到人類的生殖問題,古代的著作,那怕只是稍為論及,都難免出錯。在中世紀,甚至近代,人們對生殖這個問題的態度,總是帶有神秘和迷信的觀念。這也是難怪的,因為生殖確是個很複雜的過程,人們首先要有解剖學、胚胎學、產科學等基礎科學知識,直到發明顯微鏡來幫助研究,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古蘭經的論述卻不是這樣。古蘭經在許多地方精確地講述了生殖的成因,清楚明確地描述生殖過程的各個階段,而沒有任何一句經文是有所差錯的。每件事情都以簡單的字句清楚說明,使人們容易明白,而且完全符合後世人們所發現的原理。

古蘭經在不同的章節有幾十段經文講到生殖的問題,透過一個或多個主題而加以解釋。因此正如討論其他主題時所采用的方法一樣,我們須要將這些經文歸納在一起,以便全面觀察古蘭經如何講述生殖問題。這樣也使我們易於解釋和評論。  
 

基本概念

首先我們必須講一些古蘭經啟示時代和其後數世紀,人類還未能認識的概念。

人類的生殖過程和哺乳類動物相同。首先是卵細胞脫離卵巢而受精。這是月經中期在輸卵管發生的。使卵細胞受精的自然是男性的精子,只要一個卵細胞受精便已足夠。為了確使卵細胞受精,需要小量的精液,但每次射出的精液已含有數以千萬計的精蟲。精蟲由睪丸產生,暫時儲藏在貯精囊和輸精管內,最後由尿道射出。沿著尿道有腺性分泌,混進精液裡去。

受精卵在女性的生殖器官裡,會移動到一個準確的位置。它經過輸卵管降落到子宮,便停在子宮之內。一旦胎盤形成之後,它便實實在地將自己移植在子宮濃稠的粘液膜和子宮腔裡。如果受精卵所移植到的位置比如說是輸卵管而不是子宮,受孕過程便會阻斷。

一旦胎兒長到可以看得見時,它的樣子只像一個小團肉,這時人形還沒有顯現出來。胎兒逐漸按各階段生長,這個過程是現代人們所已熟知的。牠漸漸長出骨骼結構、肌肉、神經系統、循環系統和內臟等。

我們討論古蘭經有關生殖問題的章節時,將會用到這些概念來加以對照和比較。  
 

古蘭經所談到的人類主殖情形  

要認識古蘭經如何談論人類生殖問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個困難我們已經講過,那就是有關經文分散在全書各章。不過這並不是主要的困難。愛好尋根究底的讀者,最感困惑的恐怕還是字義問題。

事實上,今時今日仍流傳的許多譯本和註釋,對古蘭經在這方面的啟示都闡釋得不準確,以致科學家認為是不可接受的。舉例來說,大多數的翻譯都說人是〝血塊〞(b1ood clot) 或〝黏連〞(adhesion) 所形成的。(譯者按:手頭上的三本中文版古蘭經確是這樣譯法。) 研究人類生殖的專家當然絕不會接受這種講法。在談到卵細胞如何移植到母體子宮那一段時,我們會看到缺乏這方面知識的傑出阿拉伯學者,也會犯了這些錯誤。

由此我們可以體會到,要掌握和理解古蘭經所講述的有關生殖問題的章句,確實需要語言學和科學知識互相結合。這一點十分重要。

古蘭經強調胎兒到達其目的地,母體子宮前所經過的變化。

第八十二章第六至八節:

「人啊!什麼東西引誘你背離你仁慈的主呢?衪創造了你,然後,使你健全。然後,使你勻稱。衪意欲什麼形狀,就依什麼形狀而構造你。」

第七十一章第十四節:

「衪確已經過幾個不同的階段創造了你。」

除了這些一般性的論述之外,我們應注意古蘭經談到了下列幾點關於生殖的問題:

1. 受精只需要很小量的精液。

2. 精液的成份。

3. 受精卵的移植位置。

4. 胎兒的成長階段。

(下文所引經句,下加橫線都份,是譯者參考馬堅譯古蘭經再按英文版文義補譯的部份。請參考本章附錄。)

1. 受精卵只需要很小量的精液

古蘭經用下面的一句經文,重覆了這個概念十一次。

第十六章第四節:

「衪用小量的精液創造了人。」

這句經文阿拉伯文原文用的是nutfa一字。我們用〝小量的 (精液)〞來把它譯出,因為別無其他再適當的字眼了。nutfa 這個字來自一個表示〝滴注〞的動詞。它用來說明水桶的水倒清之後,桶底仍有小量的水滴下來的情況。因此它所指的是很小量的液體。在這句經文裡是指精液,因為它與另一句談到精液的經句有連帶關係。

第七十五章第三十七節:

「難道人類不是被射出的小量精液造成的嗎?」

這句的精液一詞阿拉伯文原文是 mani。

下面的一句經文指出,那小量的精液是放在一個〝堅固確立的住所裡〞(阿拉伯文是 garar),這顯然是指生殖器官。

第二十三章第十三節:(真主在說話)

「然後我把造化人類的小量精液放到一個安全堅固確立的住所裡。」

這句經文,阿拉伯原文用形容詞makin去形容〝住所〞。其實makin這個字是很難譯得準確。它表示一個堅固確立和受人尊重的地方。在經句裡,當然是指人類在母體中生長的地方。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強調,受精過程只需小量的精液,因為這一點完全符合現代科學知識。

2. 精液的成份

古蘭經用了四個不同的名稱,去描述受精過程所用的液體。這點值得我們研究。

(a) 〝精液〞─ 這個名稱在上文引述第七十五章第三十七節時已經討論過。

(b)〝射出的液體〞─ 第八十六章第六節說:

「人類是射出的液體所造成的。」

(c)〝卑賤的液體〞─ 第三十二章第八節說:

「然後用賤水的精華創造他的子孫。」

第七十七章第二十節:

「難道我沒有用卑賤的精液創造他們嗎?」

這裡用〝卑賤〞一詞去形容精液 (英文是〝despised〞,阿拉伯文是、〝mahin〞),不是因為精液本身卑賤,而是因為它是從排尿的尿道射出的緣故。

(d)〝 混合的液體〞(阿拉伯文是 amsaj ─ 第七十六章第二節說:

「我確已用小量的混合的液體創造人。」

許多詮釋家例如哈米道拉教授認為這些液體是男性和女性的媒介。老一輩的詮釋家也認同這個觀點。這是因為他們對受精的生理過程,尤其是對女性的生理結構,沒有認識的緣故。他們認為amsaj一詞,只是表示兩個元素的結合而已。

現代的論者,例如開羅伊斯蘭事務最高議會出版 Muntakab 一書的編者,已改正了這些錯誤的觀點,指出那〝小量的精液〞是由各種成份構成的。雖然 Muntakab 的註釋者,沒有詳細說出精液的成份,但我認為這已是很有見地的觀點了。

   那麼精液的成份是什麼呢?

精液是由下列各腺的分泌組成的。

(a) 睪丸 ─ 男性生殖腺的分泌含有精蟲。精蟲是尾部帶長鞭的細長形細胞,浸潤在漿狀潤滑的液體裡。

(b) 貯精囊 ─ 這些器官是貯藏精蟲的地方,位置接近前列腺。它們有自己的分泌,但不含任何受精作用的媒介物。

(c) 前列腺 ─ 前列腺分泌一種液體,使精液呈奶白色和發出一種特有的腥味。

(d) 附於尿道的腺 ─ 沿著尿道有幾種腺,分泌出帶纖維狀的黏液。

古蘭經所說〝混合的液體〞似乎就是指這些腺性分泌。

這個主題還有一些可以說的。古蘭經除了說明引起受精作用的液體是混合的液體之外,還告訴我們人類的後裔是由這些液體抽出的精華所造成的。這正是第八章第三十三節所要說的:

「真主然後用賤水的精華創造他 (人類) 的子孫。」

〝精華〞(guintessence) 一詞是由阿拉伯文salala一字譯過來的。它是指〝抽出某些東西最好的部份〞。無論怎樣譯法,這個字是指整體的一部份。

使卵細胞受精和完成生殖過程是由一個細長的精子細胞產生的。這個細胞的長度只有萬分之一毫米。在正常情況下,男性所產生的幾千萬條精蟲之中,只有一條能真正進入卵細胞。大部份精蟲都留下來,永不能在陰道內完成到達卵細胞的旅程。卵細胞是在女性卵巢內由輸卵管降落到子宮裡去的。所以在成分極為複雜的精液裡,只有很少部份能真正完成其功能。

古蘭經所說的,跟我們現代有關這方面的知識是那麼的吻合,我們能不驚嘆嗎?

3. 受精卵在女性生殖器內的轉移

卵子在輸卵管內受精後,便會降落到子宮,並停留在子宮內。這個過程叫做〝受精卵的轉移〞。古蘭經把受精卵停留的地方叫做 womb。(按womb與Uterus同義,皆為〝子宮〞)

第二十二章第五節

「我使我所急欲的 (胎兒) 在子宮 (womb) 安居一定期。」

受精卵來到子宮以後,形狀拉長了,長出絨毛,好像植物的根吸收泥土的養料一樣,從濃稠的子宮壁吸取營養,使自己生長。這樣受精卵便真正地黏附在子宮裡。這一點還是近代醫學的發現。

古蘭經有五段經文講到這種黏附的現像。

第九十六章第一至二節:

「你應當奉你的創造主之名宣讀,衪用一些黏附物造化了人類。」

〝一些黏附物〞(Someting which clings) 是由阿控伯文 a1aq 一字的原本意義翻譯而來的。這個字的引伸意義是〝血塊〞(blood clot)。〝血塊〞這個詞常在譯本中出現 (按:中文本確是譯為〝血塊〞)。這是一個我們應小心避開的詞匯,因為人類胎兒從未經過〝血塊〞的階段。同樣地,有人把它譯作黏連 (adhesion),這也是不正確的。(按:adhesion 是指傷口未癒而引起疼痛的黏連。) a1aq 這個字應按其原本意義譯為〝一些黏附物〞才能符合現代所確立的真實情況。

另外四段經文談那小量精液的變化:

第二十二章第五節:

我已創造了你們¼¼從一些黏附物。」

第二十三章第十四節:

「我把那小量精液造化成一些黏附物。」

第四十章第六十七節:

「真主把小量精液化為一些黏附物,造化了你們。」

第七十五章第三十七至三十八節:

「難道人類不會是被射出的小量精液嗎?然後他變為一些黏附物;然後真主使之成為肢體勻稱的人。」

  上文我們說過古蘭經把容納胎兒的器官叫做〝womb〞。在阿拉伯文中與〝uterus〞同義,皆解作〝子宮〞。但在一些章節裡,例如上文所引的第二十三章第十三節和第七十七章第二十一節,則稱之為〝堅固確立的住所〞(1odging firm1y estab1idhed)。

按第六章第九十八節提到了〝一個寄居的地方〞(a p1ace of sojourn)。〔按:馬堅譯為〝寄存的地方〞。〕我認為這也指〝母體的子宮〞(materna1 uterus )。在此我不打算詳究這一點,因為這需要長篇論述,超乎本書範圍之內。

另一段古蘭經需要極為細繳的解釋。

第三十九章第六節:

「衪將你們造化在你們母腹中,在三重黑暗中 (three vei1s of darkness),一再造化你們。」

現代的闡釋者認為古蘭經所說的,是指在妊娠期間,保護嬰兒的三層組織:腹壁、子宮本身的圍胎兒的胎盤、胚膜和羊水。

我之所以引述這一段經文,是為了使這個主題的討論變得更完整。就解剖學的觀點而言,我認為這個解釋,是無可爭議的,但這是否就是此段的經文的真正意義呢?

4. 胎兒在子宮內的演化

古蘭經對胎兒發展某些階段的描述,與今時今日我們所知道的完全吻合,並無任何一句經文,是現代科學所能批駁的。

在說明了〝一些黏附物〞之後 (這一點我們已經討論過,認為說得很合理),古蘭經又告訴我們,胎兒會變成一團〝好像咀嚼過的肉〞(chewed f1esh),然後生出骨質組織 (osseoust issue ),用〝完整的肉〞(intact f1esh) 將之包蓋。

第二十三章第十四節:

「我把黏附物造成像咀嚼過的肉團,我把像咀嚼過的肉團造成骨骼,然後我把完整的肌肉附著在骨骼上。」

  〝像咀嚼過的肉〞(chewed fl esh) 是由阿拉伯文 mudga 一字翻譯而來的〝完整的肌肉〞則由 1ahm 一字翻譯而來。這兩者之間的分別是需要強調的。胎兒初時只不過是一團物質,生長到某一個階段,在肉眼看來就好像一團咀嚼過的肉。在這肉團內生長出骨骼結構,現代稱為〝間質〞(mesenchyma)。形成的骨骼被肌肉所包蓋,這就是1ahm一詞所表示的完整肌肉。

我們知道在胎兒的生長過程中,某些部份看來完全不成比例,而另一些部份則合乎比例。

古蘭經第二十二章第五節描述這種現像,其中有mukallag一詞,是指〝形狀合乎比例〞。這段經文說:(按:上文已引述的前半句)。

「我已創造了你們¼¼從一些黏附物,¼¼繼而使你們變成勻稱和不勻稱的肉團。」

   古蘭經又描述感官和內臟的出現:

第三十二章第九節:

「真主並為你們創化了耳、眼和內臟。」

也談到性器官的形成。

第五十三章第四十五至四十六節:

「真主從射出的小量精液造化男女兩性。」

下面兩段經文,蘊含性器官的形成:

第三十五章第十一節:

「真主創造你們,先用泥土,繼用精液,然後,使你們成為配偶。」

第七十五章第三十九節:

「衪用精液造化兩性,男的和女的。」

正如上文已經講過,我們必須把全部有關這方面的古蘭經經文,跟現代已穩固確立的觀念加以比較。這兩者之間很明顯是互相吻合的。重要的是我們應將現代知識,跟古蘭經啟示時代人們對生殖問題的認識加以比較,以找出他們對古蘭經這方面經文的理解程度。毫無疑問,他們不會像我們今時今日那樣去理解這些經文。我們之所以能夠理解得較為透徹,是因為我們現代醫學知識的幫助。事實上,人們直等到公元十九世紀,才開始對生殖問題,有較為清楚的概念。

整個中世紀時代,人們對生殖問題的見解,意見分歧,大多源於毫無根據的神話和迷信。這種情況在中世紀之後還持續多個世紀。胚胎學發展的基礎階段,始於哈維 (Harvey) 在一六五一年所說:〝全部生命皆始源於卵子〞。這個時期,新生的科學 (尤其是生殖學) 都因顯微鏡的發明而大有進展,但人們仍只懂得談論卵子和精子各自具備的功能。邦納 (Bonnet) 支持〝種子是擠在一起的〞那種說法。(按:英文〝seed〞字解作、〝種子〞,但也可解作〝卵〞或〝精液〞)。這個理論說:人類之母夏娃 (Eva) 的卵巢內藏有所有人類的種子。這些種子一個靠一個的緊密地堆在一起。這個假說 (hypothesis) 在十八世紀時是很流行的。 

在距離我們一千多年之前,種種離奇怪誕的觀念極之盛行。那時人類開始認識了古蘭經。古蘭經以簡單的言詞,述說基本和重要的真理,但這

一切卻要在多個世紀之後,人們才能發現和加以證實。  

古蘭經和性教育  

我們的時代在各個領域都有許多發現,而性教育方面亦有巨大的革新。容許青少年認識性教育,是現今世界的一項成就。多個世紀以來,對性教育都故作隱晦,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宗教 (沒有指明那一個宗教) 所造成的。

  上文所列舉的資料證明,在十四個世紀之前,古蘭經已使人們注意生殖的理論問題。(在當時確只是理論而已。) 在那時的社會,這已是極盡所能的事,因為那時還沒有充份的解剖學和生理學知識去進一步解釋這些問題。況且我們應知道,要使當時的人明白這些問題,必須使用他們能理解的簡單語言,以便願意聽道的人容易明白。

然而古蘭經並未有意地忽視實際的情況。它談到許多一般現實的生活細節,指導人們如何應付生活上多方面的情況,性生活也沒有例外。

古蘭經有兩段經文談到性關係,所用的文字既準確又莊重。但當我們讀到這些經文的翻譯和註釋時,發覺與阿拉伯文原文有許多歧異的地方。關於這些經文的正確含義,我曾經長時期細加推敲。在這方面,我很感謝貝魯特醫學院前任教授芝洛醫生(Doctor A. K. Giraud) 給我的指點。

第八十六章第六至七節:

「他 (人類) 是射出的液體造化的。它是由男人的性區域 (器官) 和女人的性區域 (器官) 流出的液體匯合而成的。」

在古蘭經阿拉伯文原文中,〝男人的性區域〞(the sexua1 area of the man)用單數詞 su1f 來表達;〝女人的性區域〞 (the se×ua1 area of the woman) 用複數詞taraib來表達。

上面的翻譯似乎是最令人滿意的翻譯。在英文和法文的翻譯本裡,常有不同的譯法。例如有人把這段經文譯為:〝人類是射出的精液造成的。那精液是從脊柱和胸骨之間發出的。〞(按:三本中文版古蘭經都是這樣譯法。) 這似乎解釋多於翻譯,而且解釋得並不正確,使人不明所以。

古蘭經很明確地講出男人和他的妻子的親暱關係。

古蘭經第二章第二二二至二二三節說明在月經期間不應做的事。這是真主透過使者所發出的命令:

第二章第二二二至二二三節:

「他們 (信主的人) 問你月經的律例,你說:〝月經是有害的,故在經期中你們應離開妻子,不要與她交接,直到她們清潔。當她們洗淨的時候,你們可以在真主所命命你們的部位與她們交接。〞真主的確喜愛悔罪的人,的確喜愛潔淨的人。」

「你們的妻子好比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你們當預先為自己行善。」

頭一節經文的意義很清楚。它明令禁止男人跟一個在月經期間的女人有性接觸。第二節說明在耕作之前播種者應做的事,以便種子能發芽生長出一棵新植物。透過這個形象的比喻,古蘭經間接強調人們應當記著性接觸的最終目的是生殖。譯文中最後一句是布拉查 (R. Blachire) 譯的。那是一個命令,要人們在性接觸之前先做好準備工作。

這個命令是一般性的。有人曾就此段經文提出能否避孕的問題,但古蘭經的這段經文和其他章節都沒有談到這個問題。

古蘭經也沒有談到人工流產 (墮胎) 的問題。不過上文引述的多段經文,都著重說明胎兒如何由〝黏附物〞開始,經過不斷演化而成為獨立的個體。這表示對人類生命的尊重,是古蘭經履次加以強調的。因此古蘭經是絕對譴責墮胎的。

在齋月守齋時,晚上是准許性交接的。關於齋月的經文如下:第二章第一八七節:

「齋戒的夜間,准許你們和妻室交接。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你們可以和她們交接,可以求真主賜給你們注定的 (子女)。」

與此成對比的是,到麥加朝覲時,在喜慶的日子裡,不能與妻子交接。

第二章一九七節:

「在朝覲中不要求愛和放縱。」

這是真主的明令,正如在朝覲期間不得打獵和打架一樣。

談到離婚問題,古蘭經也談到月經。

第六十五章第四節:

「你們的妻子中對月事已經絕望的,如果你們對她們有所懷疑,她們的等待期是三個月。至於那些還沒有月經的,以及那些懷孕的,以分挽為滿期。」

  這裡所說的〝等待期〞'是指宣佈離婚和離婚生效之間的時間,經文中所說的那些〝對月經已絕望〞的女人,是指一些已經停經的女人。對這些女人應給予她們三個月預防期限。這個期限已屆滿後,已經到達停經期的離婚婦人可以再嫁。

  至於還沒有月經的女人,要等到懷孕;懷孕的女人,要等到產下嬰兒後,才可以跟她離婚。

  這些律例完全符合生理現像。在古蘭經中,我們可以找到處理寡婦問題的明智規定。

  因此,古蘭經所說有關生殖理論的經文,和夫婦間性生活的實際指示,兩者之間並無矛盾,與現代生理知識和從之演譯出來的道理,並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