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古蘭經與科學

   ¥作者:Dr.Maurice Bucaille(毛里斯?布凱爾博士)

   譯者:馬振宇、馬顯光

作檢驗評論

第一篇 關於舊約聖經  

 

  就聖經經文在科學上之錯誤基督教作者所持之立場  

舊約聖經中累積如此多的錯誤、不適、及矛盾的經文,基督教經註專家們的反應分歧,其情況實在令人震驚。某些經註專家,坦承其中某些錯誤,並且在其著作中毫無禁忌地予以討論。另外的經註專家,則對於不能接受的評論故意忽略,輕易放置不理,而仍堅持護衛經文,認為字字珠璣,不可毀棄,並用抱歉的說詞,企圖說服大眾予以接受,且用出人意外的論調以重重地加強其份量,寄望那些不合理的不能接受的地方可以淡化而忘了它。 

在翻譯舊約聖經《創世記》的序言中,吳克斯神父承認有置疑經文之爭議,並且認為異議的言論是具有相當說服力的。縱然如此,將從前的重大事件以客觀態度重新建構,這種事情,在他來說,一點興趣都沒有。正如同他的筆記中記述的一樣,「舊約經文重新勾起對幼發拉底和底格利斯兩河谷的決水災難的記憶,並且無限上綱,神話中的災難一直擴大到成為普世大變動的範疇,而事實上,很多地方都未曾發生水災。然而,重要的是,神職作者在記述大洪水事件時,注入了永恆的教條:如何處置惡徒,拯救善良,以昭彰神的公正仁慈。」

這樣一來,將一則流行的傳說神話,予以改造,成為具有神性質份量的重大事件,就算是合理正當的──就像這樣,將傳說神話拿來配合人類的宗教信仰,被認為是適宜的──遵循這個原則,聖經作者運用傳說神話來引證說明宗教教條。採取這種辯護的立場,於是在撰寫聖經經文時,自由發揮也認為是正當的,然而聖經經文的條件應該是神聖的而且要載有神的語言。如果承認了在神聖的經文中有了這類人為的干預,那在聖經經文中受到人為操弄之處,全部都應該釐清。如果帶有宗教神學的目標,作者撰改經文的種種操弄手段,都變成合法化了,西元六世紀《祭司版》經文作者的篡改操弄,也是合理的,包括前文已經說明的,因持著協遵守宗教法律之偏見,竟然在經文中鑄成虛構之描敘。 

有很多基督教經註家找到了竅門,以聖經作者乃依照不同文化與思維方法之社會因素來表達理念作為藉口,而巧妙地化解聖經中的錯誤,不適之處、和矛盾衝突。由此產生了個別「文化類型」定義,進而引進到經註家的細緻辯證法裡,這樣就成為所有困難的原因。凡是有兩個版本經文之處發生了矛盾,都是這樣解說:差異產生的原因,在於該段經文作者依照其獨特的「文化類型」來表達觀念。當然,這種爭議,並非人人都認同的,因其缺乏份量。然而,時今日,這種辯護方法,還未完全摒除不用。在下文談幽論新約聖經時,這種辯護方,被泛濫使用,以企圖開解在福音書申明顯的矛盾衝突。 

那些有爭議性的經文,很可能被邏輯理論推翻。挽救這類有爭議性的經文,令人勉強接受,就有另外一種方法。那就是採用一些辯護和道歉式的說辭來加以包裝。因此可將讀者對於經文真實性的這個嚴重問題轉移目標,引導轉向到其他的問題上。

紅衣大主教丹尼陸斯 Cardinal Danielous 對大洪水之沉思文辭,就是採用這種模式的 。該文刊載於「活神 Living God / Dieu Vivant 期刊一九七四年第卅八期第九十五至一一二頁,文章題目是「洪水、洗禮、審判Flood, Baptism, Judgment / Deluge, Bapteme, Jugement,該文這樣敘述:「教會的最古老的傳說,這大洪水的神學故事中,可以看出耶蘇和教會的形象。」這是「意義非常重大的故事。」……「是打擊全體人類的大審判。」 引述他『就《以西結書講道》』的原文,他說到「在大洪水的海難中,整個世界都因這方舟獲救」,丹尼陸斯紅衣大主教注重「八」這個數字,「說出在方舟中得救的人數(諾亞夫婦,和三個兒子和媳婦)。」話題轉到了朱斯丁Justin所寫的《對話 Dialogue》文章:「這代表耶蘇復活的第八天」,而「諾亞,他是被造的新世代之第一人,具有耶蘇的形象,事實上耶蘇所作的事情,正是諾亞已經預先示範的作為。」他一方面將諾亞繼續拿來作比較說明,諾亞是被木製的方舟所救,水將方舟浮起(大洪水中的水,因而產生了新的人類),另一方面,又說到了十字架的木材。他強調了這種象徵意義的價值,並作結論,強調「大洪水災難所帶來的神聖禮物,在精神上的教義理論上的財富」(原文如此)。

 可以這樣說,有很多很多都是類似這樣的辯護和道歉式的比較說詞。應當在心中牢牢記住:這是針對一個事件的經文註解說明,不可能辯護證明那是一個真實的事件,或是一個發生在全世界的大事,也不能證明出像聖經上所說的那個事件發生的時間是正確的。有了一篇像丹尼陸斯紅衣大主所寫的經註文章,把我們儼然地帶回到中世紀的時代,在那個時代,除了完全接受順從聖經經文之外,任何討論,除非是那些基督教新教徒之外,都不著邊際。

在那個強制的反啟蒙主義時代之前,竟然採取高理性的態度,此項發現,無論如何,都是令人振奮的。可以指出聖徒奧占斯丁 Saint Augustine的思想作為,在他在世的時代特力獨行。 

在基督教會神父時代 (The time of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一定會有評論聖經經文的問題,因為聖徒奧古斯丁的第八十二號信函中就提出了。下列這段文字,就是最典型的問題所在:

單獨針對那些我稱為『真經』的《聖經經書》,我被教養學到予以敬重,並堅定地相信作者們在撰寫時不會發生錯誤。在實際面對這些經書時,看到一段文章似乎與事實抵觸,我毫不懷疑地認為,錯誤是出在這本經書(我手中這本經書)的經文,或是譯者未能忠於原文,或是我個人的知識瞭解能力不足所致。」 

對聖徒奧古斯丁來說,神聖的經文之中,竟然出現了錯誤,這是難以置信的。在遇上一段經文與真理違背的時候,聖徒奧古斯丁很明白地假設教條無錯誤之主見,他想到要找出錯誤的原因,並未排除人為錯誤之可能。這是一位謹持嚴正觀念的信徒所持的態度。在聖徒奧古斯丁的時代,聖經經文與科學抵觸的可能性,還沒有發生。今天如果能有像他這樣持開放態度的話,聖經經文與科學知識相抵觸而引起的許多問題,就可以消除了。 

相反地,今天的經註專家們,因為聖經經被指責有錯誤,他們費盡力量去加以辯護。吳克斯神父,在他所寫的《創世記引介》之專文,他解釋說,很顯然地,這些錯誤即使在歷史上或科學上都是說下通,不能接受的,他仍然不惜所有的代價去為聖經經文辯護,他並且說出迫使他這樣辯護的種種理由。他要求讀者們「不要按照現今人們遵守的研究歷史的法則」去閱讀聖經上的歷史,好像是說撰寫歷史可能就有許多不同的方法。歷史,如非遵照正確的方法敘述,(任何人都會認出來)那就變成了歷史的小說。如此,那就不必與我們的觀念中所建立的標準配合了。聖經的經註家們,完全拒絕運用地質學,史前人類學,或史前的科學資訊等來檢視聖經經文。「聖經是不可能對於這類學說給予任何解答的,假如某人一定要把聖經拿來和這些科學比對研究的話,那將會只引致不實際的反對或假相的和諧而已。」 (見《創世記引介》第廿五頁)此處可以指出的是,這些話就反映出來,《創世記》經文絕對不是與現代科學知識和諧一致--這件案例,這是指的《創世記》前十一章的經文。然而,在今天這個時代,有些經文已經經過完美的鑑定過了,這個案例是說,在那些長老們的時代所流傳下的一些插曲故事,作者卻可以用現代的科學知識來支持聖經中的真相。「對於這些經文的疑慮,應該因為歷史和東方考古學上有利的證詞而消失。(見Ibid 卅四頁) 換句話說:如果科學有助於印證聖經經文的話,那就求助於科學吧。但是,如果科學會讓聖經經文失效的話,那就絕口不提,絕不可引用這類科學的證詞。 

要和那無法妥協的事來進行妥協。換句話說,聖經是真理的定率,與舊約聖經經文中與某些事實不符的報導,是互相抵觸的,現代的神學家們已盡修正了古典對於真理(真相)的觀念。關於聖經的真相這類著作中所發展出來的微妙細緻的觀念,不列入本書所討論研究的範圍。例奧•羅瑞茲 O.LORET 的著作一九七二),「聖經的真相是什麼? What is the Truth of the Bible \ Quelle estla Verite de la Bible?」(巴黎 Le Centurion 出版)。其對於科學所作之判斷,已足以說明其要旨: 

該作者批評第二次梵帝岡諮議會 The Second Vatican Council,「已經迴避了提供在聖經中分辨真相和錯誤的原則。從基本的考慮上說,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教會無法決定什是真相,或者另外決定用科學的方法,訂定一般標準的原則,來決定聖經中經文是否合乎真相的問題。」 

很顯然的,教會沒有立場來公開宣佈科學「方法」的價值,作為接近科學知識的方法。這裡的要點是相當不同的。這裡著重的不是理論,而是已經確立的事實。在我們生活的今天這個時代,已經不需要具有高深的學問,就可以瞭解到,這個世界不是在卅七個世紀、或卅八個世紀之前被創造的。我們知道世界被創造的時候,以及根據這族譜所作的估計已經證明是錯誤的,這些事情非常清楚明白,一點疑問都沒有。這裡引述的這位作者,對於這一點當然也很明白。他對於科學所作的評論,目的只是要把這個問題踢到一邊,於是他就不必去面對這個問題,不必再去討論了。 

基督教作者們,在遇到聖經經文科學上的錯誤時,他們所採取的種種不同的態度,這方面的記述,恰好表示出他們在內心上不安的寫照。這又令人回憶起,除非承認聖經經文中原有人為的錯誤,歆給聖經強求是合理的定位,那是多困難而不可能。至於要坦然承認這些錯誤已經構成了這部天啟經典的一部份,那更是不可能的了。  

在基督教圈子裡,對天啟經典這種忐忑不安的情緒廣為流傳,尤其當第二次梵帝岡諮議會 The Second Vatican Council 一九六二 ─ 一九六五期間更為明顯。經過為期三年的討論,又經過至少修正五次的議事草案,都未能達致最後協議。一直到當「這番痛苦的形勢威脅到甚至要吞筮掉這諮議會」的時候才作結束,並採用韋伯 Weber大主教閣下的《諮議會第四號文件對天啟經典之引介》(巴黎 Le Centurion 1966出版)中的文章。 

此項文件中有關舊約聖經的兩個句子(第四章第五十三頁),描述出某些經文欠完美而且行將過時了,也不能夠為其辯護了:

「鑑於耶蘇解救人類的基礎中普遍存在人為的形勢,舊約聖經讓人們看出誰是上帝,誰是人類,並且也認出上帝、在正義與仁慈之中,是如何對人類施恩。這些經典書冊中,縱使其中含有不完美而行將淨時的經文,但仍不失為真正的神聖的教條的證明。

  運用「欠完美」和「行將過失」這樣的形容詞來描述某些經文,那是沒有比這更好的形容詞了,這表示某些經文將受到評論、並且可能將被淘汰廢除;此一原則是很明白地被認可了。

  這段文章,是那個大會總宣言的一部份。這個總宣言卻是經過投票議決,以二、三四四票對六票通過而核定的,雖然如此,對於這項幾乎一致通過的宣言可能還有疑問。事實上,在那些經偉大主教親筆簽署的正式文件的緒言中,有這樣一句話,特別針對諮議會對聖經中某些經文行將過時的莊嚴確定聲明,明顯地予以更正說:「猶太人聖經中的某些經卷中,有些是暫時引用的經文,並且也有些欠完美的經文。」 

在正宣言中所用的「行將過時的」這個字,與經註家所用的「暫時採用的」這個片語,根本不是「同義詞」。至於那後來加上的那個「猶太人的」那個綽號,真是加得莫名其妙,一點道理也沒有,好像是說,那諮議會宣言中所說的話,只是批評那希伯萊文版聖經而已。這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的的確確,這是基督教舊約聖經這部經典,是在這次諮議會中,因其中某些經文欠完美與行將過時,而成為議中審判裁定的主要目標。